各有关高等职业学校:
为贯彻落实《黑龙江省教育厅等事务部门关于印发<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落实措施>的通知》(黑教联〔2023〕5号)要求,稳步推进我省第二轮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项目(以下简称“双高”项目)实施,现启动“双高”项目2023年度绩效评价暨中期绩效评价工作,相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总体要求
本次评价由“双高”项目建设学校(简称学校)对照备案的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内容,结合不同建设周期的建设成效,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全方位、全过程的自我评价。学校对自评结果的客观性、真实性负责,学校法定代表人是第一责任人。学校对绩效评价发现的绩效目标落实中存在的问题,应及时纠正、调整,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完成。2023年度绩效评价以学校自评为主,评价周期为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2月30日。中期绩效评价以学校自评为基础、省级评价和第三方评价为重点,评价周期为2021年12月31日至2023年12月30日。
二、工作安排
8月28日至9月4日,各学校要对照已备案的建设方案和任务书,通过“双高”项目监测平台(http://47.93.216.200/site/login,以下简称平台),如实填报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2月30日的建设进展数据、每项任务的建设机制和具体举措,对未按期完成的绩效指标进行说明。
9月4日平台填报结束后,各学校要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对“双高”项目中期(2021年12月31日至2023年12月30)建设情况进行绩效审计,形成审计报告。学校依据平台数据内容撰写自评报告(参考提纲见附件)。
9月20日前,学校将审计报告扫描件及自评报告(盖章版、可编辑电子版)发送至指定邮箱szjfzyjzx@163.com。省教育厅组织专家,依据“双高”项目中期绩效评价参考指标体系(详见附件2)对各学校“双高”项目开展中期绩效评价。
三、评价内容
根据学校“双高”项目建设类型不同分别评价。对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评价,学校层面的评价分值占比50%,2个专业群的评价分值各占比25%;对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的评价,学校层面的评价分值占比30%,专业群的评价分值占比70%。
主要评价各学校的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的落实情况;承担改革发展任务和发挥引领作用的成果成效,包括但不限于支撑国家战略、服务区域发展的贡献度,社会服务尤其是技术服务的成效,社会影响力,人才培养模式创新,产教融合、校企合作的机制创新,学生成长成才,项目管理制度与机制建设,资金到位和执行情况等。
联系人及电话:
省教育厅职教处联系人:张金瑶,0451-53624097
平台联系人:刘玉兵,15204532151
其他绩效评价工作联系人:张烁,15145189890
附件:1.第二轮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项目2023
年度绩效评价暨中期绩效评价参考提纲
2.“双高”项目中期绩效评价参考指标体系
黑龙江省教育厅
2023年8月28日
附件1
XX学校
“双高”项目2023年度暨中期自评报告
参考提纲
(报告总字数控制在8000字以内)
一、总体实现程度概述
(一)总体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效果概述
1.2023年度自评
2.中期自评
(二)项目经费到位和执行情况概述
1.2023年度情况
2.中期情况
二、学校层面任务及绩效指标完成情况
(一)产出情况
围绕加强党的建设、打造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、打造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、打造高水平专业群、打造高水平双师队伍、提升校企合作水平、提升服务发展水平、提升学校治理水平、提升信息化水平和提升国际化水平等十大任务,对学校层面的任务完成进度、绩效指标产出数量和质量等进行总结自评,突出各项任务取得的标志性成果与成效。
(二)贡献度情况
从社会效益、可持续影响等方面总结自评,突出学校在引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和增强适应性,服务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,推动形成国家层面支撑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政策、制度、标准等方面取得的标志性成果与成效。
(三)社会认可度情况
从在校生满意度、毕业生满意度、教职工满意度、用人单位满意度、家长满意度等角度,对学校整体情况进行评价。
三、专业群层面任务及绩效指标完成情况
(一)产出情况
围绕人才培养模式创新、课程教学资源建设、教材与教法改革、教师教学创新团队、实践教学基地、技术技能平台、社会服务、国际合作与交流、可持续发展保障机制等九项任务,对专业群的完成进度、绩效指标产出数量和质量等方面进行总结自评,突出各项任务取得的标志性成果与成效。
(二)贡献度情况
从社会效益、可持续影响等方面总结自评,突出专业群在引领国内同类专业建设,服务国家战略新兴产业、区域支柱产业发展,资源、标准和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的进展与成效。
(三)社会认可度情况
围绕在校生满意度、毕业生满意度、教职工满意度、用人单位满意度、家长满意度等角度,对专业群内相关专业进行评价。
四、实现绩效目标采取的措施
(一)项目推进机制建设与运行情况
包括推进学校层面和专业群建设两个方面的组织管理、制度建设及运行情况。
(二)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与执行情况
包括项目经费投入机制、资金管理制度、预算编制与执行、资金使用等情况。(可按学校层面和专业群建设两个方面进行评价)
五、特色经验与做法
在推动学校和专业群高质量发展方面凸显“高”、彰显“强”、体现“特”,有示范引领和推广应用价值的特色经验与做法,3—5个方面。
六、问题与改进措施
对未完成或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以及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,并提出改进措施。
七、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有关事宜(可选项)
有关工作建议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。
附件2
“双高”项目中期绩效评价参考指标体系
评价方面 |
一级指标 |
二级指标 |
对学校层面的建设任务评分(满分100分) |
1.产出指标
(50%)
|
1.1数量指标(20%) |
1.2质量指标(20%) |
1.3时效指标(10%) |
2.效益指标
(30%)
|
2.1社会效益指标(15%) |
2.2可持续影响指标(15%) |
3.满意度指标(10%) |
3.1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(10%) |
4.管理与执行指标(10%) |
4.1资金管理指标(5%) |
4.2项目管理指标(5%) |
对专业层面的建设任务评分(满分100分) |
1.产出指标
(50%)
|
1.1数量指标(20%) |
1.2质量指标(20%) |
1.3时效指标(10%) |
2.效益指标
(30%)
|
2.1社会效益指标(15%) |
2.2可持续影响指标(15%) |
3.满意度指标(10%) |
3.1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(10%) |
4.管理与执行指标(10%) |
4.1资金管理指标(5%) |
4.2项目管理指标(5%) |
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评分=对学校层面的建设任务评分*50%+2个专业群评分之和*25%
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评分=对学校层面的建设任务评分*30%+1个专业群评分*70%