伊春市人才政策

发表于: 2024-04-03 点击:


一、中国大学生“森林里的家”实习实训基地优惠政策

对到伊春市实习实训的大学生提供以下支持政策。

全域旅游门票全免。享受伊春市全域旅游景区免门票政策。

文博场所免费开放。免费开放伊春市文博场所,包括伊春市图书馆、地质博物馆、森林博物馆等。

人才公寓免费入住。享受伊春市域内人才公寓免费入住政策。

民宿宾馆半价入住。享受入住大学生“森林里的家”实习实训基地联盟民宿宾馆半价优惠政策。

提供生活补贴。由实习单位或企业向顶岗实习大学生提供生活补贴。

志愿服务全程。提供咨询、接待、景区介绍等志愿者跟踪服务。

特产团购特价。到大学生“森林里的家”实习实训基地联盟特产商店购买当地特产享受团购特价优惠。

就业培养激励。对引进到事业单位的硕士、博士,试用期满、经考核合格后,硕士可直接任副科级领导职务,博士可直接任正科级领导职务。

二、伊春市人才购房支持保障政策

2019年1月1日以后到伊春工作并符合条件的公务员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企业职员,在市中心区购买首套住房,可享受商品房优惠价格、首付款零利息分期、住房公积金贷款、商业银行贷款等购房支持。

商品房优惠价格支持。由市住建局等部门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协商洽谈,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人才提供低于市场成交价格的房源。

首付款零利息分期支持。房地产开发企业为符合条件人才购房垫付首付款,购房人才2年内分期偿还。

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。人才购买首套房贷款比例80%,二套房贷款比例70%。

商业银行贷款支持。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部分,由商业银行提供组合贷款,享受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。

信用贷款支持。商业银行还可提供装修、购买家电等信用卡分期贷款,享受分期贷款的基准利率。

三、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政策

伊春市人才公寓项目投资370万元,总面积3200平方米,共有68个房间、131个床位,房间内统一配备了室内家具,每个楼层都设有沐浴间、洗衣间、厨房等公用设施,公寓配套建设了食堂,并为入住人才提供20元/天的就餐补贴。

2019年1月1日以后考录到伊春工作的公务员、选调生可以申请入住人才公寓。

四、伊春市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

免费入驻伊春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园政策。毕业五年内未被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录取的各类高校毕业生,可申请入驻孵化园,两年内免收房租,免费提供桌椅等办公设施,两年后继续留驻的减半收取房租一年。符合条件的可减免相关税费,优先办理大学生创业贷款,并免费提供创业指导和创业培训服务。

创业奖补政策。在校和毕业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、出国(境)留学回国人员在我市创业成功,可申请1-5万元的大学生种子资金创业项目补贴;对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,且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贴5000元。

创业带动就业奖补政策。在校及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经营主体,吸纳各类人员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,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保的,每吸纳1人就业即可领取3000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。